#本初稿由微澜总馆草拟,于2021年1月5日-1月5日公开征求意见。广州3馆馆东可以直接回复本话题,也可以私信联系总馆的工作人员发表自己的意见或建议。综述大家意见后形成的《微澜图书馆广州3分馆组织章程(草案)》将在1月15日的第一次馆东大会上提交全体馆东审议#
《微澜图书馆广州3馆组织章程(草案)》
1.1 微澜图书馆广州3馆(以下简称本馆)坐落于广州市天河区华立学校,由新公民计划旗下的微澜图书馆总馆与学校合作开办,服务学校师生。
1.2 自2020年11月10日起,本馆开始招募馆东,本馆日常运营经费由馆东出资。
1.3 本馆馆东理事会成立后,馆东大会委托理事会行使本馆治理权利,理事会对本馆存续期间运营负责。
1.4 本馆运营期间增加的图书、书架以及其他物资,一旦遭遇撤馆等危机,所属权根据微澜与学校合作协议约定进行分配。
1.5 本馆为公益图书馆,所从事的服务均为非营利性质。
2.发起机构:
2.1.本馆运营团队的发起机构是新公民计划(注册名:北京三知困难儿童救助服务中心),由机构旗下的微澜图书馆总馆或微澜地区执行部负责具体实施。
2.2.首批馆东和馆员由发起机构( 微澜图书馆总馆 )招募,首届理事会由发起机构帮助组建。
2.4.发起机构为分馆运营长期提供合法性背书、业务支持、技术支持、传播支持、平台支持。
3.馆东:
3.1.馆东是向本馆月捐的个人或组织,馆东资格有效期至取消月捐为止;馆员志愿者在本馆半年内累计服务次数达到5次,自动获得馆东身份,连续半年无服务,取消馆东身份。
3.2.首批馆东由发起机构招募,筹款额达到标的额的30%且馆东人数达到20人或以上,举行第一次馆东大会,选举理事会;理事会成立后,馆东由理事会继续招募。
3.3.每年由理事会召集一次馆东大会,审议理事会报告,对理事会做信任投票,改选理事会中的非固定席位;满10名馆东联名,可以召集临时馆东大会,临时馆东大会投票人数达到全体馆东人数的半数,决议有效。
6.2.2.
6.2.3.
6.2.4.
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