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微澜图书馆馆藏书图书质量,积极回应相关人士对图书馆藏书问题的关注,制订本办法。
1.异议:
- 1.1.异议人:全体微澜馆员、馆东、读者、读者家长、合作学校教师,均有举报资格。
- 1.2.异议对象:微澜所有分馆的馆藏图书中有在价值观或事实方面存在严重误导,有极大可能对读者造成身心伤害的图书。
- 1.3.受理主体:总馆图书组,异议人可联系图书组任一成员提出异议。
- 1.4.异议内容:
- 书名
- 图书所在分馆
- 理由:概述所异议的图书有哪些严重问题
- 证据:以照片引用有问题的原文及所在页码
- 2.仲裁:
- 2.1.图书组需在收到异议后1日内决定是否受理,除非异议内容不完整,否则必须受理。
- 2.2.受理异议一周内,图书组组长召集图书组成员合议,做出仲裁。
- 2.3.仲裁结果做出1日内反馈给异议人。
- 2.4.若仲裁结果支持异议人的诉求,则须将裁决公示于微澜社区,并建议藏有该书的所有分馆加以处置。
- 3.处置:
- 3.1.分馆在接到图书馆组建议后,可自行决定是否接受建议,将被异议图书做下架处理(在借阅系统中标记为下架,并从书架移除),亦可提出理由保留该图书。然后将处置结果反馈给图书组。
- 3.2.图书组接到分馆反馈后,将处置结果通报给异议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