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樵

发表于2024-04-21 23:16

微澜图书馆一直采用“总馆”“分馆”“理事”这三个名称来描述微澜的组织结构,但其实这些名称并不理想。

理由如下:

1.微澜的“总馆”本身并不是一个图书馆,没有馆藏,没有读者,也没有流通业务,它实质上是一个服务机构,其使命和定位是创建图书馆和支持图书馆运营。图书馆一旦创建成功,交给志愿者团队运营,就与总馆之间构成平等的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分馆“对图书馆运营事务享有自主权,”总馆“并不能对”分馆“发号施令。这是微澜图书馆的基本规则,是微澜图书馆可以长期存续的基础,在《微澜图书馆公约》和各馆的章程里有明文规定,也写入了馆员培训教材,反复声明反复强调。但”总馆/分馆”这样的名称却与实质匹配,令人望文生意,误认为“分馆”是“总馆”的下属,影响到分馆团队的自我认知和对总馆的认知。

2.《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三条:“民办非企业单位不得设立分支机构。”微澜图书馆的发起机构“北京三知困难儿童救助服务中心”的属性是“民办非企业”,根据行政法规,没有设立分支机构的权限。使用“总馆/分馆”这样的名称,会让人产生设立分支机构的误解,带来向监管机构及公众解释和澄清的麻烦。“理事”是正式注册的社会组织通常设立的职位,虽然没有法律禁止这个词使用于其他的场合,但容易先入为主,让人误以为每个“分馆”也是一个社会组织,同样会带来向监管机构及公众解释和澄清的麻烦。


基于以上考虑,微澜图书馆决定将上述名称替换为与事实相符、易于理解、不致引发误解的词汇,经过公示、公开征集和投票等流程,现将更名结果公示如下。


1.“分馆”在不同上下文中分别替换为“各馆”或”图书馆“;

2.”总馆“替换为”大本营“,“总馆馆东“替换为”微澜图书馆馆东“,简称”微澜馆东“,”总馆馆员“替换为”大本营志愿者“;

3."理事”替换为“馆务”,“理事会”替换为“馆务会” 。


《微澜图书馆公约》将通过各馆联席会议投票的方式对相关用词加以修订。

各馆章程涉及上述用词的,若各馆馆务会认为有必要,可以召集馆东投票加以修订。

微澜社区将对相关代码及网页做出修改。

各相关微信群将适时对群名加以修改(由于技术原因暂不能马上全部执行)。

馆员上岗培训教程等由大本营制订的文档将会做出相应修订。

179 阅读 | 0 留言 | 2 赞
留言区
扫二维码关注公众号,了解微澜图书馆
写文档

文档分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