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了保证微澜北京13馆理事会有序开展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结合微澜13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理事会是本馆的治理机构,对本馆事务拥有决策权,向馆东大会负责。
第三条 理事会的职权如下:
3.1.制订本馆规章制度(人事制度、财务制度、津贴标准、筹款方案等)和发展规划;
3.2.制订本馆预算,执行财务审批,控制成本;
3.3.招募馆东,或采用其他方式为本馆筹集资金;
3.4.招募、任免馆长、馆员,组建执行团队,评估执行团队绩效,保障本馆运营质量达标;
3.5.决定其他重大事务或者紧急事务。
第四条 所有微澜北京13馆馆东均享有自荐、推荐成为理事候选人的资格。
理事会成员不少于5人,其中2个固定席位:1名总馆代表(由总馆指派)、1名学校代表(由学校指派)。其余非固定席位通过馆东大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理事任期1年,任期届满后非固定席位由馆东大会改选,连选可以连任。
理事中途变更的,由理事会及时补选。
第六条 理事会设立理事长1人,由理事会推举或轮值。理事长负责召集理事会会议,并代表理事会向馆东大会进行汇报。
周报:理事会向应于每周日向馆东报告上周开馆天数、借阅量、下周排班情况等;
月报:理事会应于每月第一周周六召开理事会会议,分管理事汇报工作落实情况,总结上月分馆运营情况,确定下月工作计划。理事会月度会议记录应向馆东报告。
年度汇报:理事会应每年召集一次馆东大会,向馆东大会汇报理事会年度工作报告。馆东大会对理事会进行信任投票,并改选理事会中的非固定席位。
第七条 理事会会议由理事长召集和主持;理事长不能履行职务的,可委托其他理事代为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理事长连续三个月不能或者不履行职务的,应及时进行改选。
经半数以上理事提议,可适时施行理事长轮值。
第八条 总部团队人员、馆长列席理事会会议。必要时可以邀请其他人员列席理事会会议。
第九条 理事工作分工
传播理事:每月在月捐平台反馈分馆运营情况;每周编制周简报,在馆东群向馆东汇报运营情况;
财务理事:每月在社区小组中做财务和预算公示
业务理事:每周五发布排班链接
第十条 本办法由微澜北京13馆理事会批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