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毅桦

发表于2023-03-27 21:24

#本章程经2023年4月1日举行的昆明2馆第一次馆东大会投票审议通过#


1.1  微澜图书馆昆明2馆(以下简称本馆)坐落于昆明市官渡区红香学校,由北京三知困难儿童救助服务中心发起的微澜图书馆总馆与学校合作开办,服务学校师生。

1.2  自2022年9月30日起,本馆开始招募馆东,本馆日常运营经费由馆东出资。

1.3  本馆馆东理事会成立后,馆东大会委托理事会行使本馆治理权利,理事会对本馆存续期间运营负责。

1.4  本馆运营期间增加的图书、书架以及其他物资,一旦遭遇撤馆等危机,所属权根据微澜与学校合作协议约定进行分配。

1.5 本馆为公益图书馆,所从事的服务均为非营利性质。 


2.发起机构:

2.1.本馆运营团队的发起机构是北京三知困难儿童救助服务中心(另名:新公民计划),由机构旗下的微澜图书馆总馆负责具体实施。

2.2.首批馆东和馆员由发起机构( 微澜图书馆总馆 )招募,首届理事会由发起机构帮助组建。

2.3.本馆理事会组建完成后,与发起机构不构成隶属关系,独立运作,对本馆治理及运营负责。

2.4.发起机构为分馆运营长期提供合法性背书、业务支持、技术支持、传播支持、平台支持。

 

3.馆东:

3.1.馆东是向本馆月捐的个人或组织,馆东资格有效期至取消月捐为止;馆员志愿者在本馆半年内累计服务次数达到5次,自动获得馆东身份,连续半年无服务,取消馆东身份。

3.2.首批馆东由发起机构招募,筹款额达到标的额的30%且馆东人数达到20人或以上,举行第一次馆东大会,选举理事会;理事会成立后,馆东由理事会继续招募。

3.3.每年由理事会召集一次馆东大会,审议理事会报告,对理事会做信任投票,改选理事会中的非固定席位;满10名馆东联名,可以召集临时馆东大会,临时馆东大会投票人数达到全体馆东人数的半数,决议有效。

3.4.馆东有理事会的选举权、监察权和罢免权。

3.5.馆东一人一票,投票权不与捐赠金额挂钩。

3.6.馆东大会会议通知不晚于开会前三天以群公告及群待办方式在馆东群发布,以保证尽可能多的馆东知悉。除临时馆东大会以外,计票均以实际投票人数为准。不经开会的投票,投票时长不少于8小时。

 

4.理事会:

4.1.理事会是本馆的治理机构,对本馆事务拥有决策权,向馆东大会负责。

4.2.理事会的职权列举如下:

4.2.1.制订本馆规章制度(人事制度、财务制度、津贴标准、筹款方案等)和发展规划;

4.2.2.制订本馆预算,执行财务审批,控制成本;

4.2.3.招募馆东,或采用其他方式为本馆筹集资金;

4.2.4.招募、任免馆长、馆员,组建执行团队,评估执行团队绩效,保障本馆运营质量达标;

4.2.5.决策其他重大事务或者紧急事务。

4.3.理事会不少于5人,其中2个席位保留给1名总馆代表(由总馆指派)、1名学校代表(由学校指派)。其余席位通过馆东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中途更换或增加,由理事会补选。

4.4.理事会设立理事长1人,负责召集理事会会议,并代表理事会向馆东大会汇报,理事长由理事会推选或轮值。

4.5.理事任期1年,期满后由馆东大会改选,可连任。

4.6.除寒暑假放假之后到预备新学期开馆之前这段时间,理事长应每周日向馆东大会汇报一次,汇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上周开馆天数、借阅量、下周排班情况。

 

5.馆员:

5.1.馆员由理事会招募的馆员志愿者担任,承担图书馆的实务操作。

5.2.馆员可以享受保险、津贴等福利,标准由理事会制订。

5.3.馆长由理事会在馆员中选拔,负责馆员排班、制订和执行工作计划、业务督导、向理事会提请辞退馆员。

 

6.财务规则:

6.1.分馆收入来自馆东的捐赠,捐赠由发起机构提供合法性担保、资金安全保障和平台接口,捐款进入发起机构的对公账户,分馆理事会通过财务报销的方式支出。

6.2.支出科目如下:

6.2.1.购书或书架

6.2.2.软件费用(如借阅系统年费)

6.2.3.文具、物料、设备

6.2.4.馆员的保险、津贴、团建、奖励

6.2.5.应急备用金

6.2.6.筹款平台费用

6.3.本馆的财务收支独立核算,由总馆按分馆为单位建账、记账。财务制度、流程和要求以总馆为准。

6.4.支出由理事会做用款审批,由理事会中的负责财务模块的理事向总馆履行报销手续。

6.5 当分馆未支出资金余额超过18000元时(基于微澜各分馆平均月捐收入1500元每月,一年12个月的总金额为标准),可以经分馆理事会批准,将不超过1万元的资金用于支援资金余额低于1500元的其他分馆,用于购买开馆必需物资(图书或书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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