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樵

发表于2024-02-26 11:55

#2024年2月28日经馆东投票通过

1.概述

1.1 微澜图书馆贵阳1馆(以下简称本馆)坐落于贵阳市南明区朝阳学校,由北京三知困难儿童救助服务中心发起的微澜图书馆总馆与学校合作开办,服务学校师生。

1.2  本馆日常运营经费由馆东出资。

1.3  馆东委托理事会行使本馆治理权利,理事会对本馆存续期间运营负责。

1.4  本馆运营期间增加的图书、书架以及其他物资,一旦遭遇撤馆等危机,所属权根据微澜与学校合作协议约定进行分配。

1.5 本馆为公益图书馆,所从事的服务均为非营利性质。 

2.发起机构:

2.1.本馆运营团队的发起机构是北京三知困难儿童救助服务中心,由机构旗下的微澜图书馆总馆负责具体实施。

2.2.总馆负责本馆的筹备,包括最初的图书、器材的采购及整备,首批馆东、馆员、理事的招募。

2.3.本馆理事会组建完成后,与总馆不构成隶属关系,独立运作,对本馆治理及运营负责。

2.4.总馆为分馆运营长期提供合法性背书、业务支持、技术支持、传播支持、平台支持。 

3.馆东:

3.1.馆东是向本馆月捐的个人或组织,馆东资格有效期至取消月捐为止;馆员志愿者在本馆半年内累计服务次数达到5次,自动获得馆东身份,连续半年无服务,取消馆东身份。

3.2.馆东有理事会的选举权、监察权和罢免权。

3.3.馆东一人一票,表决权不与捐赠金额挂钩。

3.4.投票规则:

3.4.1.馆东投票需至少提前24小时预告;

3.4.2.投票起始时间不得早于10:00,不得晚于22:00,不得安排于农历春节当天及前后各一天的时段;

3.4.3.投票时长不得短于半小时;

3.4.4.计票以实际投票人数为准。

3.5.提案规则:馆东有权提案,五人附议,则提案有效,由提案人主持讨论,并发起决议投票。 

4.理事会:

4.1.理事会是本馆的治理机构,对本馆事务拥有决策权,向全体馆东负责。

4.2.理事会的职权列举如下:

4.2.1.制订本馆规章制度(人事制度、财务制度、津贴标准、筹款方案等)和发展规划;

4.2.2.制订本馆预算,执行财务审批,控制成本;

4.2.3.招募馆东,或采用其他方式为本馆筹集资金;

4.2.4.招募、任免馆长、馆员,组建执行团队,评估执行团队绩效,保障本馆运营质量达标;

4.2.5.决策其他重大事务或者紧急事务。

4.3.理事会不少于5人,其中2个席位保留给1名总馆代表(由总馆指派)、1名学校代表(由学校指派)。其余席位由馆东选举产生。

4.4.理事选举办法:

4.4.1.理事候选人由本人报名产生,候选人报名前可不是本馆馆员或馆东;

4.4.2.前三名理事的选举由总馆主持,此后由理事会主持;

4.4.3.理事候选人报名后三日内,由主持人在本馆工作群内发起候选人答辩,由候选人录制一段个人发言视频或与主持人对话视频发到群内,并随时以文字或语音回复馆东或馆员在群内发起的提问,答辩时间为24小时;

4.4.4.答辩结束后,主持人发起候选人选举表决,由馆东投票,赞成票过半则当选。

4.5.前三名理事选举产生是理事会成立的标志, 理事会成立后,根据需要,可随时增选或补选理事。

4.6.理事任期一年,自当选之日开始计算任期,任满前两周,启动理事补选,公开招募候选人,即将任满的理事若想连任,可报名参选。若任满后尚无人报名补选,则任满理事须留守至接班理事当选。

5.馆员:

5.1.馆员由理事会招募的馆员志愿者担任,承担图书馆的实务操作。

5.2.馆员可以享受保险、津贴等福利,标准由理事会制订。

5.3.馆长由理事会选拔,负责馆员排班、制订和执行工作计划、业务督导、向理事会提请辞退馆员。 

6.财务规则:

6.1.分馆收入来自馆东的捐赠,捐赠由发起机构提供合法性担保、资金安全保障和平台接口,捐款进入发起机构的对公账户,分馆理事会通过财务报销的方式支出。

6.2.支出科目如下:

6.2.1.购书或书架

6.2.2.软件费用(如借阅系统年费)

6.2.3.文具、物料、设备

6.2.4.馆员的保险、津贴、团建、奖励

6.2.5.应急备用金

6.2.6.筹款平台费用

6.3.本馆的财务收支独立核算,由总馆按分馆为单位建账、记账。财务制度、流程和要求以总馆为准。

6.4.支出由理事会做用款审批,由理事会中的负责财务模块的理事向总馆履行报销手续。

6.5 当分馆未支出资金余额超过18000元时(基于微澜各分馆平均月捐收入1500元每月,一年12个月的总金额为标准),可以经分馆理事会批准,将不超过1万元的资金用于支援资金余额低于1500元的其他分馆,用于购买开馆必需物资(图书或书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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